业务受理: 电话:0731-85623987 行政办公楼十楼阅文室
传办流程:
一般为拆阅、登记、填写公文阅办单——送交领导签批——办理——归档
1.来文处理程序
(1)由机要秘书立即签收、拆封、分类、编号、登记;
(2)迅速研悉公文内容、性质、紧急程度、密级,填写《机要收文处理笺》或《收文处理笺》,作出办理期限、办理要求等文件所涉关键内容的提示标注;
(3)送学校办公室主任签写拟办意见(遇急件在送领导阅批的同时,印送相关职能部门考虑承办方式);
(4)报送主管校领导阅批;
(5)依据领导批阅意见及时转递、交送相关单位办理;
(6)检查、督促有关单位对来文的办理情况,做到紧急公文跟踪催办、重要公文重点催办、一般公文定期催办;
(7)办结后反馈办理结果、完成文件的保密、借阅、清退、归档、销毁。
2.来往资料、公函、刊物处理程序
拆阅、登记、分类,并按下列规则办理:
(1)机要件严格签收手续,及时转递或交办;
(2)属于群众来信的,按信访工作程序处理;
(3)属于函调的,转交学校组织、人事部门处理;
(4)内部刊物征订单,属于办公室负责订阅的自行处理,其它订单转党委宣传部或有关单位处理;
(5)属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事项,报主任或分管主任批阅后按指示办理;
(6)函件转交其他职能部门时,统一履行签收手续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