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议申请

发表时间:2017-11-22来源: 访问次数:0

业务受理:电话:0731-85623096  行政办公楼1005室

申请原则:

1. 精简原则

根据工作需要,确有必要时才召开会议,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一律不开;凡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合并召开;可通过其他形式解决的事宜不召开会议。

2.高效原则

申请单位在会前应对拟讨论解决的事项,充分做好调研和意见征求,提出建议方案,并报分管校领导审议。

3.计划原则

各类会议实行计划管理,严格按照既定周历执行,凡未按程序申报、未列入计划、准备不充分的会议原则上不予召开,确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召开会议(如临时传达上级会议精神、部署紧急工作等),再另行安排。

申请流程:

1. 议题申请单位填写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会议(活动)申请表》,并同相关会议材料一并提交分管校领导审批;

2.审批同意后,申请单位于每周四下午17:00前将材料报送到党办、校办行政科(联系人:廖乐平,电话:85623096,办公楼1005室);

3.党办、校办根据实际情况统一协调安排并编制会议周历,于每周五下午17:00前在OA办公系统中以公布。

注意事项:

1.申请议题单位按计划组织落实,提前3天将会议材料送达参会人员,会上一般不再印发文字材料。

2.参会人员按照会议周历安排准时参加会议,如无变动不再另行通知。

3.学校会议管理请参照:中南林发〔2014〕25号,关于印发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会议管理规定》的通知。

 

注:《中南林业科技大学会议(活动)申请表》见行政办公系统综合办公-会议申请栏目