会场申请

发表时间:2017-11-22来源: 访问次数:0
 

业务受理:电话:0731-85623096  行政办公楼1005室

申请流程:

1.会议室使用必须提前预约,大型会议须提前1周,一般会议提前2天,不提前预约的常规性会议一般不予安排使用。

2.申请部门(单位)按要求填写《会议室使用申请表》(见行政办公系统综合办公-会场申请栏目),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。

3.申请部门(单位)联系人持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,按照申请时间要求将材料报送到校办行政科(联系人:廖乐平,电话:85623096,办公楼1005室),由校办按照各会议室功能安排使用。

注意事项:

1.会议室及相应设备的准备工作,由校办安排会议室管理人员于会前30分钟做好;其他具体会务工作(如场地布置、资料准备等),由会议室申请部门(单位)安排专人负责。

2.会议室一经借出,使用单位应认真检查室内设施完好情况,爱护室内公用设施,不得擅自挪动、关启、带出相应设备设施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;会议结束后,应及时通知会议室管理人员,并由会议室借用单位及时关闭照明、投影机等设备电源。

 

会场基本情况:

地 点

名 称

席 数

形 式

设 备

行政办公楼

四楼一会议室

16

圆桌

多媒体

行政办公楼

四楼二会议室

30

椭圆

多媒体

行政办公楼

四楼三会议室

44

椭圆

多媒体

行政办公楼

四楼四会议室

108

报告厅

多媒体、电子屏

行政办公楼

六楼会议室

42

椭圆

/

行政办公楼

九楼会议室

38

椭圆

/

行政办公楼

十楼会议室

36

长方形

无纸化会议系统、视频会议系统

图书馆

学术报告厅

240

报告厅

多媒体、电子屏