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受理:电话:0731-85623096 行政办公楼1005室
申请流程:
1.会议室使用必须提前预约,大型会议须提前1周,一般会议提前2天,不提前预约的常规性会议一般不予安排使用。
2.申请部门(单位)按要求填写《会议室使用申请表》(见行政办公系统综合办公-会场申请栏目),并由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。
3.申请部门(单位)联系人持签字盖章后的申请表,按照申请时间要求将材料报送到校办行政科(联系人:廖乐平,电话:85623096,办公楼1005室),由校办按照各会议室功能安排使用。
注意事项:
1.会议室及相应设备的准备工作,由校办安排会议室管理人员于会前30分钟做好;其他具体会务工作(如场地布置、资料准备等),由会议室申请部门(单位)安排专人负责。
2.会议室一经借出,使用单位应认真检查室内设施完好情况,爱护室内公用设施,不得擅自挪动、关启、带出相应设备设施,如有损坏照价赔偿;会议结束后,应及时通知会议室管理人员,并由会议室借用单位及时关闭照明、投影机等设备电源。
会场基本情况:
地 点 |
名 称 |
席 数 |
形 式 |
设 备 |
行政办公楼 |
四楼一会议室 |
16 |
圆桌 |
多媒体 |
行政办公楼 |
四楼二会议室 |
30 |
椭圆 |
多媒体 |
行政办公楼 |
四楼三会议室 |
44 |
椭圆 |
多媒体 |
行政办公楼 |
四楼四会议室 |
108 |
报告厅 |
多媒体、电子屏 |
行政办公楼 |
六楼会议室 |
42 |
椭圆 |
/ |
行政办公楼 |
九楼会议室 |
38 |
椭圆 |
/ |
行政办公楼 |
十楼会议室 |
36 |
长方形 |
无纸化会议系统、视频会议系统 |
图书馆 |
学术报告厅 |
240 |
报告厅 |
多媒体、电子屏 |